【重要公告】自111學年度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
有關111學年度起(即111年8月起)學生證免蓋註冊章相關事項說明如下,請查照
說明:
本校為提升行政效率及減少學生奔波往返註冊單位,業經111年03月23日第143次校務會議通過自111學年度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。
擬辦:
- 110學年度前核發之在學學生證(舊生),請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完成註冊後,請各班班代表至教務處註冊組,領取「本校自111學年度起免蓋註冊章」貼紙,請自行貼於學生證背面即可,爾後每學期註冊繳費後無須再至教務處蓋註冊章。
- 預計111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/碩士班/博士班新生使用「新版」學生證,學生證背面不再印製蓋註冊章欄位,無須至註冊組加貼「本校自111學年度起免蓋註冊章」貼紙。
- 學生於完成該學期註冊程序(含繳費、學籍資料確認)後,有在學證明之需求者,請參考下列申請方式擇一辦理:
- 在學證明即時下載:學生完成註冊繳費,確認銀行端已銷帳後,可於 e-Portfolio 數位學習歷程網站→功能總覽→教務區資訊→在學證明。網站下載為正式文件,學生可自行下載列印,提供給其他單位證明之用。
- 學生自行影印學生證正、反面(正、反面需印製於同一面),連同正本學生證至註冊組辦理(於影本上蓋印後即為在學證明)。
- 校內行政單位需要查詢學生在學資訊,可至北護人入口網→資訊服務→學生資訊。輸入姓名或學號,如出現學生資訊表示學生在學狀態正常,如顯示「查無符合資料」,表示學生已休學或轉退學。如要確認學生是否已完成當學期註冊,可請學生出示在學證明。
教務處註冊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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